区国资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发布日期:2018-06-26
  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6月25日,区国资委党委召开学习贯彻落实《规定》专题会议,区国资委党委全体委员和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及主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规定》中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的职责、考核考察、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对李克强总理关于落实《规定》作出的重要批示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传达了王宁副市长电视电话会讲话精神和市、区安委会有关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
  针对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区国资委书记、主任魏开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规定履行各自的好安全生产职责;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新,要认真分析国资系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各企业实际,创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督导工作,确保不发生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